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場地預約
一、討論小間
數位學習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便利本校教職員生進行小組會議、課後輔導課程或教師指導而使用館內團體討論室,特設立「討論小間使用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使用者除依照本中心各項規則外,均依本辦法辦理。
討論小間
教職員
正規學制學生
校本部同學、推廣學員

租借方式
1. 臨櫃申請
2. 電話申請
3. 線上申請
1. 臨櫃申請
2. 電話申請
3. 線上申請
1. 臨櫃申請
2. 電話申請
可租借時段
全時段
全時段
週一~週五 9:30~18:00
申請時若有任何問題可電話洽詢數位學習中心(02)27005858*8770。大新館討論小間開放校本部師生(非法律系)預約時段,依現場實際使用情況而定(需要預約討論小間者請至大新館服務櫃台詢問)
  1. 申請資格
  2. 本校教師、職員、在學學生三人以上,皆得依本辦法申請借用討論小間(畢業校友及校外人士不開放預約)。每間討論小間可容納6人以內。校本部學生如需借用討論小間,則需到 [預約討論小間租借系統]
  3. 申請方式
    1. 臨櫃申請:親持學生證至櫃台登記,並出示三位同學之學生證。校本部同學及推廣部學員僅限臨櫃或電話預約,可預約的時段為週一~週五 9:30~18:00。若非以上時段僅可當日臨櫃現場預約。
    2. 線上申請:推廣部同學請直接至網路預約(請至digiLC網站場地預約服務或登入虛擬校園選擇左側 > 討論小間),每人每週最多可預約10小時,每次申請最長以三小時為限,預約時段以二週內為限,逾15分鐘未使用即視同放棄。
  4. 非推廣部學生借用大新館討論小間
    1. 法律系大三以上者(含法研所):可自行上網辦理預約/借用。
    2. 校本部其他科系學生:無法預約,也無法自行上網辦理租借,只能於大新館現場壓三張學生證借用空間,勿使用個人帳號辦理。
  5. 申請注意事項
    1. 借用人應於本館開放時間內使用,未登記使用之時段,請勿擅自使用或與他人交換使用。已排定時間無法使用,應於租借時間開始前自行在網站上取消預約。
    2. 不得以破解、盜用或冒用他人帳號、或未獲得同意,而擅自使用他人名義者等方式租借小間,違者本中心可停止其使用資源之權利。若其另有違法行為時,尚應依民法、刑法、著作權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負法律責任。
    3. 借用人請持本人職員證/學生證/教師證感應門禁機後進入場地,推廣部學員或校本部同學請由服務櫃台協助開啟門禁。
    4. 借用人於討論小間內請降低音量、並愛惜設備與遵守中心飲食規定。
    5. 借用人如需利用本中心之書刊,閱畢後請歸回書架上。
    6. 每次使用完畢,離開時請隨身攜帶個人物品,並請保持環境清潔。
    7. 若有違反上述規約並不從勸導者,本中心得收回討論室,室內任何設施若有損毀,借用人除需負責物品等值賠償外,將依本中心「讀者違規處理辦法」記點處分。
    8. 團體討論室在期中、期末考當週或前一週若無人申請使用時,得開放為一般閱覽座使用。